现向社会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(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内,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均可以通过信函、电话、传真等方式进行反馈。
联系地址: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2116室,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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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宝山成立邮轮法律合作发展共同体,构建“邮轮+法治”协同融合产业发展模式(推荐单位:宝山区委依法治区办;申报单位:宝山区司法局)
1.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 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水平(推荐单位:市委金融办;申报单位:市委金融办)
2.全面集成优化安全生产监管举措 以安全环境之“善”促营商环境之“优”(推荐单位:市应急局;申报单位:市应急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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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服务浦东引领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高地建设 以检察之为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(推荐单位:市检察院;申报单位:浦东新区检察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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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探索法治专员机制 助力教育治理体系建设(推荐单位:虹口区委依法治区办;申报单位:虹口区教育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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